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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校区和考场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书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2-04-19 11:26访问量:

       为了加强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在我院的落实,学院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优秀的保安公司提供保安服务。现将我院校区和考场保安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渝府【2010】17号)、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由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学院地处重庆双福新区,占地面积900亩,一期工程建设用地300亩(预留发展用地600亩)。已建成校舍建筑面积约4万M2, 2011年在建面积12万M2。建有教学楼、师生公寓、食堂和西部最规范的机动车考场。学院校区在校生近2000人,机动车考场日接待考生近1500人。
二、招标服务项目:
(一)招标服务项目: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校区及所属机动车考场保安服务。
(二)项目地址:重庆江津区双福街道学院大道8号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安全保卫经验,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有高校校园保安服务经历、经验的单位优先。
(二)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高校保安服务的教育属性,知晓校园管理的特点,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完善专项管理制度。
四、委托管理服务内容
       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内容如下:
(一)校区前门、后门24小时门卫管理;机动车考场考试期间各候考厅、进出通道的资格审查、治安秩序维护管理;
(二)服务范围安全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门卫周边与考场的车辆指挥与停放;校园内悬挂横幅、张贴物的管理;
(三)校园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制止校园不文明举止;校园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四)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工作;
(五)配合学院安全保卫处受理学院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司法及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取证;
(六)校园内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七)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五、保安服务的主要职责
       依照学院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一)全面负责双福校区校园门卫出入卡口控制,人员、车辆、物资进出门的管理和校园防火、防盗、防投毒、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维护;车辆指挥与停放;区域治安巡查;悬挂横幅、张贴物管理等;
(三)校园内公共部位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
(四)校园内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出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五)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援助;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
(六)协助视频监控值守;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七)配合校区安保部,及时受理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委托管理期限及合同签订
(一)委托管理期限:2012年5月15日起至2013年5月14日止。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
(二)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价格按照实际招标价格执行。
七、管理服务要求
(一)质量目标要求
       1.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师生和机动车考试学员的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
       3.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对校园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普遍认可,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80%以上。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保障我院与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要坚持原则、工作慎密严谨;服务要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要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坚持原则,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区别对待,灵活操作,妥善处理;
       4.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规范管理,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5.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坚决作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6.有求必应,有警必出。
(三)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保安公司负责提供进驻保安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工作耗材等;
       2.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3、内部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健全,设立保安服务队长,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4、保安公司在自主用工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保安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原因的人员轮换比例,合同期限内不超过50%;保安队长的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做出的承诺必须兑现;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四)人员素质要求
       1.保安从业人员应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灵活执行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2.保安人员素质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为佳,男性,年龄18-45岁,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且无犯罪记录;
       3.所聘保安必须是经公安局批准的保安培训机构组织的岗前专门培训,并取得保安员上岗证的人员,且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能严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工作衔接要求
       1.根据保安行业服务标准与校方规定,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独立运作,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际变化提出合理建议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有效提升校园安全保卫实力;
       2.保安服务队长必须与校方安全保卫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机制;每周对保安进行讲评和培训1次,书面向校方汇报每天所承担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的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
       3.做好详细的执勤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违规事件的处理、校方指令、请示报告情况及保安队伍的管理等的记录,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4.与相关的院系部门保持必要的工作沟通,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5.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加强合作与交流。
(六)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1.保安服务队长: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管理保安队伍安全纪律,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校区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校区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执勤岗位,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提示;定期向校区安保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校方对校区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台帐;
       2.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从大门进入校园的师生要佩戴校徽,未佩戴校徽的师生要监督催促佩戴校徽进校,对未佩戴校徽的师生一定要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换证登记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卫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完成校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3、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队长的调度指挥与工作安排,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岗亭卫生整洁,无闲杂人员滞留;
       4、机动巡逻: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队长调度指挥与工作安排,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主岗保持联动;如实记录汇报巡逻记录;
       5、消防管理:每天检查并记录校园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校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并安排实际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校区安保部并设法消除隐患;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
(七)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务区域

岗位

人员配备

工作内容

考场保安

场考待考室

2

负责秩序维护、考生桩考成绩签字、照像、传送考试证等工作,目前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至考试结束,工作时间约为9个半小时,中午无休息。

桩考待考室

2

负责秩序维护、传送考试证等工作,目前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45分至考试结束,工作时间约为12个半小时,中午无休息。

侯考大厅

3

负责秩序维护、传送考试证、核对桩考学员信息等工作,目前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45分至考试结束,工作时间约为11个半小时,中午无休息。

考场大门

2

负责秩序维护、传送考试证等工作,目前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45分至考试结束,工作时间约为7个半小时,中午无休息。

场考通道

2

负责秩序维护、传送考试证、核对桩考学员信息等工作,目前每天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至核对人员进场结束,工作时间约为8个半小时,中午无休息。

顶班岗位

3

顶替超时工人员.

小计

14

 

校区保安

前大门岗

6

2人1组,24小时职守,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信件收发,信息传递等。

后大门岗

6

2人1组,25小时职守,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登记,信息传递等。

巡逻岗

3

负责校区治安、消防巡查,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小计

15

 

合计

29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确定的下列岗位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保安力量。

       上表所列保安人员数包含超时顶班顶休人员(学院不在另行支付社会保险、加班等任何费用),投标人必须保证的到岗保安人数为26人(即校区15人,考场11人)。投标人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八)关于责任划分:若有工作人员的场所上班时间发生被盗,投标方承担损失的20%;若无工作人员的场所上下班时间发生被盗,投标方承担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八、风险责任
(一)学院将对保安服务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或违反校方管理规定的,将依据校方管理规定处罚。
(二)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三)中标人违返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九、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的投标书均需使用A4纸,计算机打印(正副本各一份)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内相关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近2年来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4.保安管理服务整体构想和策划。
       5.管理机构、保安人员的配置、来源及储备。
       6.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计划、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及服务承诺。
       7.投标报价书:公司向学院申报保安服务费为  元/人/月。
(四)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正、副本,评标结束后,不论是否中标,一律不退还。
十、评标方式
(一)本次投标方式为:综合评标;
(二)投标、开标时间: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时。
       2.送达地点:重庆运输职院组织人事处(综合楼315室);
       3.开标地点: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3楼中会议室;
 (三)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无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个人签名;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单位投标文件要求编制;
       3.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
       4.投标文件不全或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十一、有关说明
(一)开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学院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接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交纳5万元人民币(以转账支票的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方在3日内未全额交纳服务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学院将选择第二名为中标企业,但中标报价金额不变,依次类推。
(二)学院在收到中标企业交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保安服务合同的签订。
(三)中标企业在合同有效期内正常履约,无违约情况,甲方在合同期满办理完交接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的责任保证金;
(四)本次招标书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人员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关证件或授权委托书)。
(六)本次招标工作中任何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过程中违纪违法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钟老师 
联系电话:023-47268418  传真:023-47268007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