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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精神、学院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校训

来源: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2-03-31 15:28访问量:

各处、系: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大学精神、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校训、校歌、校徽、校风征集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办函〔20123号),进一步推动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大学精神”、“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校训、校歌、校徽、校风”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2330425

二、征集项目

(一)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精神

(二)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大学生核心价值观

(三)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校风、校训、校徽、校歌

三、征集要求

(一)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精神:既能体现运输职院办学宗旨、办学特色,又能体现交通开投集团企业核心理念,能够反映当代师生的共同理想信念和追求,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教育意义和激励作用。

(二)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既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又能反映运输职院大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知行合一、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对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鲜明的导向、激励和引领作用。

(三)校风、校训、校徽、校歌:能充分反映学院的办学历史与文化,体现自身办学理念与办学特色,是本院校园精神和价值取向的高度概括与沉淀。

四、征集范围

全院各处、系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五、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由党政工作处进行初选,然后推荐优秀方案或作品供运输职院院务会进行评选,最终被采纳的方案或作品将被用于运输职院校园文化系统建设。所有应征方案或作品均应在424日前以电子档形式报送党政工作处,联系人:陈怡,方华,电话:47268007,电子邮箱:cqggyszyxy@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处、系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广泛动员和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与学生积极参与征集活动,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推进运输职院校园文化建设。

(二)各处、系至少提交“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精神”、“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案一组,“校风、校训、校徽、校歌”方案或作品可根据各处、系实际情况选择性报送,不作强制要求。

(三)所有应征作品要求文字精炼,表述准确,内涵丰富,并注明作者所在部门(班级)、姓名、联系方式等。校徽须附寓意等详细文字说明,校歌除附歌谱外,还应附作品演奏电子文件。

(四)严禁抄袭,更不得使用他人方案或作品。一经发现,除取消评审资格外,还将全院通报批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